各地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贵州 | 黑龙江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云南 | 内蒙古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全国 |
2011年临床助理医师《卫生法规》试题(一)
第一章 医疗与妇幼保健监督管理法规
「考纲要求」
1.执业医师法
(1)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3)第三章 执业规则
(4)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5)第五章 法律责任
(6)第六章 附则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章 执业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总则
(2)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3)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4)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5)医疗事故的赔偿
(6)罚则
(7)附则
4.母婴保健法
(1)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婚前保健
(3)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4)第四章 技术鉴定
(5)第五章 行政管理
(6)第六章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