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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医师在湖北省内短期行医申报指南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8年第5号) 、《台湾地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3号)。《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有效期应与台湾医师在大陆医疗机构应聘的时间相同,最长为3年。
受理范围
具有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的医师,需在湖北省内短期行医的,均可申请执业注册。
提供资料(用A4纸)
复印件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注册表需盖医疗机构公章。
1、《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
2、台湾永久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3、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
5、台湾医师的行医执照或者行医资格证明;
6、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
7、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
8、大陆聘用医疗机构与台湾医师签订的协议书;
9、大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前款4、5、6、7项的内容必须经过台湾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以上材料应当为中文文本。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检验、检测及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办证大厅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87217670
监督电话:027-87824773(厅监察室)
027-87215181(局监察室)
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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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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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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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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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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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永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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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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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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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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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专业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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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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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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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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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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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台湾行医资格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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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医资格证书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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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执业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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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执业机构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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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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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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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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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聘用医疗机构名称:
拟 从 事 专 业:
聘 用 时 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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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厅(局)长签字: (卫生行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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