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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护士资格考试辅导精华:护理分级
(一) 特级护理
指征: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重症监护患者;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
①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 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Ⅰ级护理
指征: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①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Ⅱ级护理
指征: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①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Ⅲ级护理
指征: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求:
①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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