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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申报指南》
受理范围
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由湖北省卫生厅核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需修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和证书编码修改的医师(其他信息不得修改)。
提供资料(用A4纸)
复印件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注册表需盖医疗机构公章
一、临床医师信息修改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更改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学历错误:需报考时的审核表、表上的学历要与毕业证的学历对应、学历证原件;
3、资格证书原件;
4、照片4张。
二、中医医师信息修改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更改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资格证书原件;
4、照片4张;
5、户口本复印件三份;
6、医师执业证复印件三份;
7、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三份;
8、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办证大厅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87217670
监督电话:027-87824773(厅监察室)
027-87215181(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