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贵州 | 黑龙江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云南 | 内蒙古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全国 |
1、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照片,青羊区卫生局不提供照相和上传照片的工作,逾期不予补报。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由本人上传照片并打印签名(2份),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工作试用单位填所属区(市)县全称,因考生错填报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请各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本机构实习人员的试用考核工作,严禁各医疗机构违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严禁各医疗机构向挂靠考生谋取非法利益,青羊区卫生局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和举报电话028-8695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