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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11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11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1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1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资格分数线及部分核减、取消计划
我市2011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资格分数线确定:综合类笔试(A)、教育类笔试(B)和其他专业类笔试(D)为45分,医疗卫生类笔试(C)为40分。
按《简章》规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本次资格审查共取消9个岗位(9个招聘计划)、核减6个招聘计划(具体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中加“Y”的人员,面试前置考生,加“Y”的表示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资格审查等额进行,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1日 9:00-11:30 13:30-17:30
地点: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集中进行。其中,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人员,在青岛教育人事服务大厅 (贵州路38号前楼四楼);应聘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的人员,在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福州南路66号);应聘其他市属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海尔路178号)进行。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的《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无业人员要由档案代理机构出具;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成绩按笔试类别进行公布,考生可根据笔试类别(A、B、C、D)查阅笔试成绩。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附件1.2011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一览表
2. 2011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一览表
3.2011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一览表
4.取消核减计划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