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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呼吸内科 副高(副主任医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 基本理论知识
1、掌握呼吸内科基本理论(如:生理、病理、病理生理、生理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药理学等),并能将有关的理论与临床问题结合运用。
2、掌握呼吸内科学专业理论,对某些疾病的理论基础及临床知识有深入了解与认识。
(二) 相关理论知识
在熟悉和掌握主治医师所要求的有关专业理论基础上,了解分子生物学的基本知识及免疫学进展。
(三) 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 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有较丰富的呼吸内科常见疾病和一般疑难病的临床诊治经验。能熟练正确的救治呼吸内科危重病人,如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肺梗塞、张力性气胸、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呼吸衰竭、心肺复功等。对疑难病例,如不明原因肺部阴影,肺间质纤维化、难治的感染性肺疾病、胸腔积液等,能正确进行诊断、鉴别诊断,并获得较好诊治效果。对呼吸内科发生的各种内科问题,如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休克、酸碱平衡紊乱、水电解质失衡等能熟练诊断与治疗。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主治医师工作,每次至少4个月。承担值班、门诊及医院内会诊等工作。具有对病房、门诊医疗工作组织、管理能力。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掌握呼吸内科专业的重要诊断技术,包括能正确分析判断肺功能的检查结果;掌握纤维支气管镜的操作技能;掌握呼吸机治疗的适应症及操作技能。在任呼吸内科主治医师工作期间,每年诊治本专科病人不少于300例,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的确诊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二) 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三) 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