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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利津县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利人社发〔2012〕54号
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2〕290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将此通知下发到所属或所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东人社字〔2012〕290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4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东营市各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建(详见附件)。
二、各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规定,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分析汇总工作,拟定《评审工作方案》,并于评审会议召开前10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
《评审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受理情况,评审委员会调整组建意见,评审工作安排,评审工作程序,破格人员的测评办法、工作安排及测评成绩的使用意见,保证评审质量的措施等。
三、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事业单位推荐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出具的岗位空缺情况证明。
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需要和专业特点,组织申报评审,鼓励支持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市不再单独针对民营经济等开展职称评审,公有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一律平等对待,全部实行统一的职称评审。
四、对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后,各单位都要及时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资格;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资格。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认定,须出具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
五、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填报,按《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的要求填写(详见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在确认和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继续教育学分完成情况作为必要条件,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使用的意见(试行)》(东人社发〔2012〕13号)规定执行。
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鲁人职〔1997〕23号)要求,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局备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七、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为:10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1月底前完成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相关材料务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职称材料审核办公室(地址: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7楼723房间,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位于市交警支队北侧);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根据各高评委办事机构规定的时间,报送至职称材料审核办公室;中、初级评审材料报送至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八、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排,另行部署实施。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相关政策规定、表格式样、《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有关信息可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资料下载”栏、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http://dype.dongying.gov.cn)“材料下载”栏和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网站查询。
附件:1.2012年度东营市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2.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2: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组织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公示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明确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必须签署“经审核,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的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十)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确职材料(含卫生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呈报。其中对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认定,须出具申报确职专业技术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评审人员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型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粘贴,不允许用订书机装订,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手写)。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型纸正反面打印,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手写)。
3、《一览表》一式20份(中、初级的A3型纸打印,高级的按第四个问题的要求办理)。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原件。申报高级的请注意留存论文论著、获奖和成果等的复印件,以备填报职称软件中刊号、提纲、观点、字数等内容时使用)。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备案表(原件)。
7、申报中高级的需提交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其中工程、卫生系列职称外语考试的类别分别为理工、卫生类;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该表3年内有效;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该表当年有效。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对符合计算机免于考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提供免考依据(原件)和免考登记表。免考登记表要按规定如实填写具体申请事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提出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免考登记表三年内有效。
9、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如丢失,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
10、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
11、任现职以来的《奖惩考核手册》或《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12、《“六公开”监督卡》1份。
13、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时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4、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或事业单位中管理岗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申报确职人员须提报的材料类别、数量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一份;
4、《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认定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符合《东营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并明确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2、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3、呈报部门根据样表填报《××××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并用EXCEL制表报数据盘(实行网络化申报的按第四个问题第一款要求办理)。
4、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材料袋下封口处注明:申报职称、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5、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三、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必须使用法定全称(与事业单位公章一致),否则一律不予受理。“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且后学历专业须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学历。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2001年7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2001.07/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2001.07/3。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任职年限超过6年的(含6年),填写近六年的考核等次;不满6年的据实填写),“任期考核结果”填写最近一个聘期期满的考核结果。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在相应级别对应栏内填“合格”。
(八)“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
(九)“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3、“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5、“位次”填写:论文、著作、作品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
6、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要填写。
(十)“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在《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根据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高级全部实行网络化评审):
1、申报、呈报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上报《一览表》一式3份(原件),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生成mdb格式)1份;
2、填写《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二)申报一、二级律师和公证员的,还需提供2份任现职期间有代表性的办案(办证)卷宗。另外,申报一、二级公证员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办理公证事项抽检评审合格证明。
(三)申报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的,还需提交:
1、能代表自己播音业务水平的10分钟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录音、录像带;
2、《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
1、反映个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如曾到农村服务累计达1年以上的,可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要附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六)有援藏、援疆、援青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七)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另有要求,并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申报人须按要求提报。
五、关于评审材料的整理要求
1、评审材料进行简易装订。为使评审材料整洁规范,方便材料的收取、审核、评审、退发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对评审材料进行简易装订。具体按照装订封皮上所列的材料顺序,将有关的物件装订成册(不宜装订的证书等,可用透明胶带粘贴在空白纸张上后再装订;个别系列单独要求报送的材料,也顺序装订在一块,并在装订封面予以注明)。按要求上报复印件的,其原件与复印件要分别整理,分别装订。上报的复印件用A4(主要用来复印各种证书)或A3(主要用来复印《一览表》)复印纸。
2、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系列、学科名称、报送材料数量、单位性质等。
六、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所需表格均可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资料下载”栏和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http://dype.dongying.gov.cn)“材料下载”栏下载。
七、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的时间、地点按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执行,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申报资格。评审费报送材料时直接交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联系电话:8331306 8381072
附件: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备案表
6、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7、东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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