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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聘:广东省卫生厅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东省卫生厅直属的副厅级单位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处级干部4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
(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副院长1名,副处级,作为学科带头人开展传染病分子流行病学或相关研究。
2、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副院长1名,副处级,作为学科带头人开展卫生政策、卫生经济研究。
3、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副所长1名,副处级,作为学科带头人开展疫苗安全性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开展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研究。
(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1、广东省中药研究所所长1名,副处级。
2、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生物技术学院院长1名
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品学院公共卫生专业带头人1名。
二、人选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具体资格条件为:
(一)职位一: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副院长
1.病原生物学或分子生物学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或在国外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助理教授以上职位;
3.有传染病分子流行病学研究经验和相关业绩;
4.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职位二: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副院长
1.卫生事业管理或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或在国外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助理教授以上职位;
3.在卫生政策或卫生经济领域有较丰富的研究经验和业绩;
4.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职位三: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副所长
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疫苗临床研究及疫苗监测工作经验、具备带领学科发展的工作能力,有相关的科研业绩;
4.年龄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身体健康。
(四)职位四:广东省中药研究所所长
1. 具有中药及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2. 具有广泛的学术联系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团队积极承担和开展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具有开拓创新能力;
3. 学术造诣较高,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如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优先考虑;
4. 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在中药行业具有较大知名度,能推进中药和南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先考虑;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与管理工作。
(五)职位五:生物技术学院院长
1.具有生物技术类及相关专业学科的博士学位,生物技术类及其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获得海外名校博士学位者可放宽职称要求;
2. 在生物发酵、生物制药、生物工程等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突出,有教学或企业工作经验的优先;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能胜任学院生物技术类专业的筹建及今后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教育管理和对外培训等工作;
4.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德才兼备,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六)职位六:食品学院公共卫生专业带头人
1.具有公共卫生类及相关专业学科的博士学位,公共卫生类及其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2. 在公共卫生等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突出,有教学或企业工作经验的优先;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能胜任学院公共卫生类专业的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教育管理和对外培训等工作;
4.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德才兼备,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以上年龄时间计算至2012年8月30日。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 正在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
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人员需在公告规定日期内按照应聘职位将报名材料相应交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或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处。
报名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需有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二)反映本人学术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含论著目录、论文收录情况、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以上材料报名时先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格审查时再提供原件(进入面试环节者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公选证明)。应聘者可直接到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报名,同时接受电子邮件。
网上报名后请致电确认。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510300
联系电话:020-89102673 传真:020-84451502
电子邮箱:joincdc@163.com
(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1)
邮政编码:510520
联系电话:020-28854850 传真:020-28854850
电子邮箱:rsczp20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