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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总医院烧伤整形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原解放军304医院)烧伤整形科,拟招聘若干名临床医师
招聘职位及相应条件:
合同制临床医师3名,应聘本职位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正规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
2、年龄在35岁以下;
3、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未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确属优秀被录用者,在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前,享受实习医生待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后,与医院签订合同;
4、至少通过国家公共英语四级考试并获得证书;
5、有从事烧伤外科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上述各职位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未与其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3、应聘时请附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以及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证书;
相关待遇问题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简历后根据您应聘的职位给您详细介绍,请您在简历中详细写明您的联系电话。
应聘时间:2011年9月25日-2011年10月31日
联系人:迟云飞主治医师
通信地址:北京市阜成路51号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烧伤整形科(100048)
e-mail:chi_yunfei@126.com
手机:迟云飞主治医师 13810525515
办公室:010-66867304转848760(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