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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聘: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空军杭州疗养院)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
招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超声方向)、医学检验(男)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含)以上生源。
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15号 空军杭州疗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邮编:300007
电话:0571-87349016、87349018 传真:0571-87349115
发件人:章莎 电话:15824186661
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军队卫生事业和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到医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专业技术类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相应学历。
(三)除应届毕业生外,凡国家进行统一资格认证的专业,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年满18周岁。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聘用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与本院工作人员同等参加医院政治生活,获得政治荣誉和精神、物质奖励的权利;是党团员的,编入医院相应的党团组织,参加党团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二)享有平等参与医院建设发展建言献策的权利;
(三)表现优秀、为医院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个人自愿的可根据规定条件优先招聘为文职人员(参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四)可以竞聘科室副主任、主诊及主管医师、护士长、班组长等岗位;
(五)享有平等参与科学研究的权利,在申请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申报科技成果等方面,与医院军人干部、职工条件相同、机会均等;
(六)可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享有国家《劳动法》及《合同法》等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参照地方事业单位相同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缴纳五险。具体标准参照《空军杭州疗养院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执行。
(二)医院按照当地及军队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医院统一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医院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空军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政治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