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贵州 | 黑龙江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云南 | 内蒙古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全国 |
转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
新接到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紧急通知,内容如下:
卫生部医政司医管处胡鹏同志电话通知:1、2009年8月31日前入学的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医学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专业前、后加注专业方向的,受理报名。2、3+2、2+3初中起点5年一贯制毕业生受理报名。卫生部将以上两类人员统一转教育部,由教育部确认其学历是否合格。请将此信息及时报中心相关领导及部门,及时传达至各考点。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