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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为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请各单位组织考生考生于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及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修改个人报考信息。修改完本人报名信息后,需重新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2年3月20日-4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及确认。
(1)香洲区、斗门区及金湾区卫生局负责各辖区内发证医疗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高栏港区考生到金湾区卫生局现场确认。
(2)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负责受理本单位的考生报名,并于3月27日前到市卫生局统一现场确认;市卫生局发证的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和万山区考生直接到市卫生局现场确认;高新区的考生由该区社会发展局统一收取报名材料,初审后报市卫生局现场确认。
(3)澳门卫生局负责澳门考生的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3.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见附件1。
4.试点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材料:见附件4。
三、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2年7月1-15日
2.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2012年9月8-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2012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报名收费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用将由省卫生厅下发文件进行调整,考生于6月中旬通过珠海市卫生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省卫生厅报名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到原报名点领取交款通知单到银行缴费,凭《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验原件,报名点收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
五、注意事项
1.珠海考点受理报名的考生范围原则上是在珠海市及澳门地区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台湾考生、外籍考生,户籍不限。
2.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3.外省中专学历及可疑学历学历验证机构: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联系电话:020—37626990。
4.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补报。各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市卫生局:香洲区教育路31号二号楼108室,2128360。
(2)香洲区卫生局: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1窗口,2516730(报名前及报名结束后),2656090(报名正式开展时)。
(3)斗门区卫生局:斗门区白蕉镇80号斗门区卫生局医政股,5510221。
(4)金湾区卫生局:金湾区办公中心19栋302室,7793302。
(5)高新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唐家窗口,3629656。
5.相关报考要求、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装订要求,将根据国家卫生部或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更新。有关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最新通知请随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 www.moh.gov.cn )及“珠海市卫生局网站”( www.zhhealth.gov.cn)查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