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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27日至2012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卫生局,省、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根据全国、全省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福州考点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以及1999年以来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等文件规定。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全国网上报名统一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00至2012年3月15日24:00,考生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报名。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4月1日,考生持本人报名材料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未进行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三、报名地点
1、省、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负责对本单位考生资格初审、收取考务费。
2、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厂、矿、企事业单位、驻榕部队、武警、公安、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等其他单位考生资格初审、收取考务费。
3、外地市所驻军队(含武警,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现役军人考生资格初审、收取考务费。
四、审核材料
1、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的,由考生确认信息并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
2、试用期所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在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聘用或试用的非现役考生应提供所在机构《军队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1份。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累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军队现役人员使用身份证报务参加考试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相应证明。
5、医学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研究生考生要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升本科,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要提供专科、本科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在毕业当年报考的,在领取综合笔试准考证时要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本科毕业生均要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网上查询结果证明备案表(含二维码)1份。
6、2006年及以后批准的高等专科学校及专业招收的医学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应当提供教育部批准同意办学招生文件。
7、2001年9月1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考生,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卫生等部门批文。
8、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我省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跨省招生计划。
9、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1998年6月26日之前获得助理医师资格的,还应提供职称证书及复印件。相关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10、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11、考生报名照片2张。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上述复印件统一为A4规格,复印件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靠左上角装订)。
五、提交材料
各县(市)区卫生局,省、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等报名点应向福州考点(按类别设在我局医政处、中医处)提交整理成册的考生报名资料及《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福州考点报名花名册》(加盖公章)。提交时间安排如下:省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为4月5日上午;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为4月5日下午;八县(市)卫生局为4月6日上午;五城区卫生局为4月6日下午;外地市所驻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为4月6日前。
六、收费标准
按照闽价费〔2009〕232号文规定,实践技能考试与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实行分段收费;实践技能考试每人200元;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280元/人,助理医师150元/人。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本辖区、本单位的时间安排和报名要求及时通知到各位考生,让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2、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各项规定,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把好考生报名初审关。医疗机构对试用期不在本机构的人员不得出具虚假证明,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及下年度起两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3、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时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要耐心解释有关规定,对材料提供不全的考生要指导他们按时提交,同时要引导审核通过的考生加强学习训练,端正考风,认真做好各项迎考准备。
联系人:钟志华:83329175,沈云:83306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