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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药品能保证其质量合格的期限。直观一些说,是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药品有效成分减少10%所经历的时间。这里所说有效成分的减少主要指药品的降解,降解是一种化学过程(包括氧化、分解、水解等化学反应),我们知道,绝大多数化学反应随温度升高而反应速度加快,水分更是很多化学反应良好的介质,所以,如果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如温、湿度过高、光照等因素,均可加速药品的降解速度,也就是说,使药品的有效期限缩短。所以,要保证药品质量在有效期内稳定合格,不论是生产厂商、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还是患者家庭保存,或是在药品的流通运输过程中,都必须注意药品的环境条件。
举例来说,如抗生素类药储存最主要是控制湿度(相对湿度控制在75%以下为宜),所以必须熔封或严封,保存于干燥通风处,最好是冷藏,如无条件,保持在阴凉处也可;生物制品如人血白蛋白、胰岛素、菌苗、疫苗、类毒素和抗毒素等怕热、怕光、怕冻,最适宜的温度为2℃~10℃,并应置于暗处保存。务必注意:这类药品虽然怕热、喜凉,但也怕冻,0℃以下冷冻会使其变性而降低或失去效力。
药品储存条件中的常温指温度在0~30℃;阴凉处指温度在0~20℃;冷处保存指温度在2~10℃,三者相对湿度都是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