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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高级资格评审能力/水平条件(麻醉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医院、设区市级医院)
1、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吸入、静脉、局部麻醉剂、麻醉辅助药(如肌松药)以及急救药物。
2、掌握国内已开展的各种麻醉技术。副主任医师要有控制性降压的经验,主任医师除降压外,还要有麻醉期间降温的经验。
3、熟练掌握各种监测技术。副主任医师能进行中心静脉压、有创动脉压、神经肌肉接头功能和呼吸功能等监测;主任医师除上述外,还要掌握血流动力学监测。
4、主任医师成功地主持、副主任医师能胜任重症监测治疗病室(ICU)的工作,有复苏的经验。
5、开展疼痛治疗工作,主任医师要有三年或150例以上经历,副主任医师要有一年半或100例以上经历。
6、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医院:主任医师要求7条,副主任医师要求5条;设区市级医院:主任医师要求6条,副主任医师要求4条)
1、掌握体外循环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
2、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的麻醉。
3、掌握支气管手术的麻醉。
4、掌握颅脑手术的麻醉。
5、掌握肝、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的麻醉。
6、掌握嗜铬性细胞瘤或其他肾上腺瘤手术的麻醉。
7、掌握休克病例的麻醉。
8、掌握呼吸和循环功能严重障碍病例的麻醉。
9、掌握严重创伤手术的麻醉。
10、掌握头颈部或腹腔、盆腔肿瘤广泛清除手术的麻醉。
(三)工作质量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从事病房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能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能解决下级医师在本专业范围内遇到的常见疑难问题。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 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能熟练完成各种疑难、重症病例的临床麻醉处理,具有全面指导临床麻醉、重症监护治疗和疼痛治疗工作的能力。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