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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耳鼻喉(头颈外科) 正高(主任医师)(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能力)
耳鼻喉(头颈外科) 主任医师
(一) 基本理论知识
基础理论扎实,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如:耳、鼻、咽、喉、气管、食管、颅底、头颈部局部解剖、生理、病理学、耳鼻咽喉诊断学、耳鼻咽喉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手术学、耳鼻咽喉神经外科学)。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在本专业领域有独到的见解。
(二) 相关理论知识
深入了解本学科相关的多学科基础知识(如:分子生物学、医学统计学、影像学、免疫学、神经外科学、声学、眼科学、颌面外科学、胸外科学等)。
(三) 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与科学研究。
(一) 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思维开阔,勤于开拓创新,能从事开创性的临床工作,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能组织安排本专业临床工作,临床经验丰富,技术精湛,能处理复杂的临床疑难重症,能承担院外会诊,对复杂问题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能完成本专业较大及复杂手术,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作为术者须完成下列手术(喉癌功能性手术、咽瘘修补术、喉气管食管狭窄修复术、治疗耳硬化症的镫骨手术、梅尼埃病手术、面神经减压术脑脊液耳、鼻漏修补术、颅底手术、颈部肿瘤切除术)至少20例。
(二) 教学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三) 科研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