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贵州 | 黑龙江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云南 | 内蒙古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全国 |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小儿内科 副高(副主任医师)(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能力)
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
(一) 基本理论知识
在掌握儿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熟悉医学影像学、诊断学、临床检验学等知识。
(二) 相关理论知识
1、了解与儿科学相关的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遗传学、围产医学、儿童心理学、内分泌学等基础理论与知识。
2、了解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外科学、微生物学、寄生虫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在儿科临床工作中的应用。
(三) 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一) 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根据各医院条件,应包括独立管理儿科病房2~3年(包括ICU),门急诊1.5~2年。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独立诊断、治疗、抢救儿科重症及疑难病例,并指导下级医师解决儿科常见的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承担院内儿科会诊。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掌握儿科特殊诊断方法,如肾脏穿刺术、脑电图、超声心动图、心导管术及消化内窥镜等技术,熟悉其正常指标及非正常值的临床意义。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每周主持医疗查房至少3次;每年诊治病儿不少于500例,其中比较疑难的病例不少于20%。诊断正确率及抢救成功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二) 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三) 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