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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心血管内科 副高( 副主任医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 基本理论知识
熟练掌握心血管内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包括心脏影像诊断学(X片、CT、MRI)、心脏核医学、超声心动图、电生理、心电图学(含负荷试验、动态心电图等)、床旁血液动力学监测、心导管检查、介入性心脏检查与治疗、人工心脏起搏器、心血管药物知识。
(二) 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与心血管专业有关的边缘学科知识,即:休克的机理与诊治,脑神经解剖、脑水肿、脑血管意外、昏迷的有关理论知识,呼吸衰竭、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呼吸机的理论知识、有关出血与凝血的理论知识,疾病心理卫生。
(三) 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 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心血管专业主治医师共和期间,在心血管疾病工作至少1年半,在心脏监护病房工作至少1年,在门诊与急诊工作至少半年,在心导管室(包括电生理)工作至少1年,在超声心动图室工作至少半年,在心电图室工作(包括动态心电图、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至少半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能熟练、正确地诊治心血管专业的常见复杂、疑难病症及危、急、重病例,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全面负责专业病房的诊治及管理工作,能不失时机地亲自主持心血管病的各种抢救,包括急性左心衰竭、心脏骤停和进行心肺复苏、电转复及除颤、急性心肌梗塞的溶栓、严重心律失常(室上性心动过速、室速、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临时起搏器植入、插入漂浮导管及进行床旁血流动力学监护;掌握冠心病介入治疗指征及术前后处理、心律失常的消融治疗等;在心血管病的诊、治、防等方面有较全面、丰富的经验。承担二线值班,独立进行院内会诊及医疗咨询,有较强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管理工作能力。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担任心血管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担任两次心脏监护室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4个月。每年系统地经治本专业病人不少于400例,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二) 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三) 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