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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医学高级职称资格《结核病专业》评审条件
一、主任医师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在副主任医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在本专业某一领域有显著成绩或专长。
(2)相关理论知识
掌握目前国内外结核病流行情况及与其相关学科的新进展;熟悉我国结核病控制的策略、方针与具体做法。
(3)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医疗与防治
a.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或防治工作不少于35周。
b.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临床工作者在结核病诊断、治疗方面须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本专科危重病人,解决疑难病症及重大技术问题。能承担院内外的会诊。
防治工作者按照国家制订的结核病防治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能很好组织领导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开展防治工作,能解决防治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c.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临床工作者每年诊治结核病人至少80例次,其中疑难病人不少于30例次,治愈率,抢救成功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防治工作者指导本地区防治工作,培训防治人员。在本地区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2)教学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3)科研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