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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专业——卫生副高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环境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评审标准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全面掌握环境卫生学、环境流行病学、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化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重点掌握环境介质(空气、饮水、土壤或废渣)中各种环境因素(化学性、物理性、生物性)对健康的影响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的相关理论知识;熟悉环境相关性疾病的病因学说理论、流行规律及其预防控制策略。
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传染病学、卫生统计学等相关学科基本理论知识。
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环境卫生工作
a.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管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
b.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a)能发现本地区环境卫生工作的主要问题,并独立完成某一方面环境危害因素卫生监测;具有对环境卫生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判断和评价的能力;能熟练运用环境卫生标准及其卫生学依据;能开展与环境卫生有关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能进行公害病的调查、诊断、预防与控制;能正确处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灾害事件,并对相应事件作出分析。
(b)熟悉环境危害因素现场监测仪器的操作使用及监测结果的评价,如湿度、风速、温度、照度、噪声、空气采样等。
(c)具有协助上级医师进行科室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c.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a)能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经常参加环境卫生信息资料收集与管理、环境危害因素卫生监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b)担任主管医师期间,参加专题项目工作不少于2项,并撰写书面专题工作总结报告2份。
(2)带教
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做专题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有指导或带教1名下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经历。
(3)科研
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担任主管医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作出受到业内认可的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