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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外科主治医师考试重点点播:创伤和战伤的分类
(一)按部位、组织器官分类 颅脑伤、胸部伤、腹部伤、肢体伤等。
(二)按致伤原因分类 ①锐器:刺伤(pricking wound)、切割伤(incised wound);②钝性暴力:挫伤(contusion)、挤压伤(crush injury);③切线动力:擦伤(rubbing)、撕裂伤(laceration);④火器伤(firearm wound);⑤冲击伤(blast injury)。
(三)按伤后皮肤是否完整分类 闭合伤(closed injury)、开放伤(open injury)。
(四)按伤情轻重分类 胸内、腹内或颅内器官损伤,呼吸、循环、意识等重要生理功能障碍,均属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