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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卫生局医政科关于领取201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准考证的通知
201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的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请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安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考生准考证。如无法亲自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委托函、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代领。考生考前若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南安市卫生局医政科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