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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院:
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省卫生厅定于2011年12月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对象:为2011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受理时间: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底。
三、提供材料:见附件3。
请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院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的信息录入、材料初审工作。我局将于11月21日对各县(区)卫生局首次执业注册、换发新证及变更注册进行集中复审。
联系人:郑青,联系电话:0527-84359307。
附件:
1、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2、各县(区)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
3、材料装订顺序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姓 名性别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备注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区)卫生局、有关医院留存,另一份交市卫生局留存。
附件2:
各县(区)日程安排
日 期时 间单 位
11月21日全天泗阳县卫生局
11月22日全天泗洪县卫生局
11月23日全天沭阳县卫生局
11月24日上午宿城区卫生局
下午宿豫区卫生局
11月25日全天市直有关医院
附件3:
材料装订顺序
1、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A4纸)
3、成绩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
6、大专以上学历,需学历认证报告;外省中专学历,需当地省教委认可的招生计划表
7、健康体检表
8、临床实习手册(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
9、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10、《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原件
1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