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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考试考评/评审条件及要求如下: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从 2001年起,初、中级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高级技术职务资格,仍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人事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
1、报考临床中级资格的学历条件是: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 任医师职务满 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 从事医师工作满 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 从事医师工作满 4年。 医学 全在.线提供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从事医师工作满 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报考预防医学、药学、护理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 (药、护、技 )师职务满 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 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 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 2年。
(5)取得相 应专业博士学位。
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有关的具体问题可以到我厅政工人事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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