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贵州 | 黑龙江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云南 | 内蒙古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全国 |
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关于做好2012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35号),为做好201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资格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满5年,且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人员,且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二)申报副高资格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5年,且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并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4、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满5年,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5、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二、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在乡镇卫生院或乡镇血防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依照下列条件:
(一)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或乡镇血防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10年,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医学院校相应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或乡镇血防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18年,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满7年,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业绩条件主要注重其本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科研课题可不作要求,论文论著条件可按以下要求:
申报主任医(技)师资格至少应在国家正式出版的非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申报副主任医(技)师资格至少应在国家正式出版的非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起终算时间
2012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四、时间安排
(一)2012年8月24日前,受理卫生厅厅直单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二)2012年9月10日前,受理省职称办委托评审的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三)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五、其他有关问题
(一)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到基层定期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卫人发[2003]19号),凡县(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必须到农村或基层累计服务时间满一年,申报时提供《江西省城市医生到县级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服务鉴定表》(附件1)原件。
(二)单位须对申报人员取得现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 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评估,对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论文论著、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对考核结果及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定无异议,方可报出。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送评。
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出具《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在申报材料袋内),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今年卫生高级“人机对话”考试合格标准为:正常申报人员的合格标准60分,破格申报人员的合格标准70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正常申报人员的合格标准55分,破格申报人员的合格标准65分。对通过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合格证。
卫生高级“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可在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上查询,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申报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申报护理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供护士执业注册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五)送评的业绩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作为评审依据。申报人未按本文要求报送业绩材料原件的,高评会开评后不再通知补送材料,贻误评审责任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附件:
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表.doc
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
江西省城市医生到县级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服务鉴定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技术职务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
在县级卫生机构服务时间
|
何地 何时 至何时
|
||||
服务项目
|
|
||||
受援单
位鉴定
|
盖章
年 月 日
|
||||
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时间
|
何地 何时 至何时
|
||||
服务项目
|
|
||||
受援单
位鉴定
|
盖章
年 月 日
|
||||
累计服务
时 间
|
年 月 天
|
||||
本人工作单位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 年 月 日
|
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表
填报单:
姓名
|
|
出生日期
|
|
性别
|
|
何时何地毕业
|
|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
|
取得资格时间
|
|
聘任时间
|
|
评估结果
|
|
||
测评项目分(分)
|
量化参照等级标准
|
分值
|
评分
|
||||||||||||||
职
业
道
德
|
医德医风(10)
|
A: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良好的职业道德,考核优秀。
|
9-10
|
|
|||||||||||||
B: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同上)。
|
7-9
|
|
|||||||||||||||
C:不够爱岗敬业。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
0-6
|
|
|||||||||||||||
工作态度(10)
|
A:工作认真负责,有开拓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协作好,服务对象反映好。
|
9-10
|
|
||||||||||||||
B:工作较负责,有一定进取精神,能完成本职工作,能团结同志,服务对象反映好。
|
7-9
|
|
|||||||||||||||
C:工作不够积极,责任感和进取心不强,不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接受任务讲价钱,服务对象反映一般或较差,工作常出差错。
|
0-6
|
|
|||||||||||||||
组织纪律(10)
|
A:服从组织分配,乐于接受任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任现职期间出勤率达95%以上,近一年内全勤(法定假除外)。
|
9-10
|
|
||||||||||||||
B:一般能服从组织分配。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任现职期间出勤率达95%以上。
|
7-9
|
|
|||||||||||||||
C: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责任性不强,屡犯规章制度,任现职期间出勤率低于90%。
|
0-6
|
|
|||||||||||||||
参加基层服务(10)
|
A:任现职以来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基层卫生服务,累积12个月以上。
|
9-10
|
|
||||||||||||||
B:任现职以来服从组织安排,参加基层卫生服务,累积6个月以上。
|
7-9
|
|
|||||||||||||||
C:任现职以来服从组织安排,参加基层卫生服务,累积3个月以上。
|
4-6
|
|
|||||||||||||||
D:任现职以来从未参加基层卫生服务。
|
0-3
|
|
|||||||||||||||
获得先进称号/荣誉(10)
|
A: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受到国家级奖励。
|
9-10
|
|
||||||||||||||
B:获得省级荣誉称号,受到省级奖励。
|
7-9
|
|
|||||||||||||||
C:获得市级荣誉称号,受到市(厅)级奖励(指市厅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表彰)。
|
4-6
|
|
|||||||||||||||
D:获得县(区)级荣誉称号,受到县(区)级奖励(指县、区政府表彰)。
|
2-4
|
|
|||||||||||||||
E: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表彰、奖励的。
|
2
|
|
|||||||||||||||
工
作
质
量
|
专业技术处理能力(15)
|
A:有较强的独立承担本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能力,经验丰富。有较准确的预见性。能正确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
|
14-15
|
|
|||||||||||||
B:能独立承担本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技术全面,能抓住问题的关键。提出较好措施。
|
12-13
|
|
|||||||||||||||
C:能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中的部分任务,一般能抓住主要问题。措施基本符合要求,但效果不够理想。
|
7-12
|
|
|||||||||||||||
指导及组织协作能力(10)
|
A:能全面掌握本科业务,热情指导下级技术人员,组织技术协作和科研攻关能力强。
|
9-10
|
|
||||||||||||||
B:能指导本科业务,组织技术协作。
|
7-9
|
|
|||||||||||||||
C:指导能力不够强,组织技术协作能力一般。
|
4-6
|
|
|||||||||||||||
科研能力(10)
|
A: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科研动态,能正确选择科研方向,设计科研课题,参与研究。
|
9-10
|
|
||||||||||||||
B:了解本专业国内科技动态,能独立完成科研课题的设计,参与研究。
|
7-9
|
|
|||||||||||||||
C:了解本专业省内外科研动态,在上级指导下,能完成科研课题设计,参与研究。
|
4-6
|
|
|||||||||||||||
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15)
|
A:任现职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医疗技术水平高超;从未出现过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
|
13-15
|
|
||||||||||||||
B:任现职以来。工作较认真负责,能承担本职工作,未出现过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
|
10-13
|
|
|||||||||||||||
C:任现职以来。工作不认真,出现过四级以上医疗事故。
|
0-8
|
|
|||||||||||||||
合计
|
100分
|
|
|
|
评估小组组长签名: 注;95分以上为优秀,95分一70分为良好,70分一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推荐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