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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201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人社职字[2014]80号),确定2014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标准如下:
1.优秀标准为:70分
2.合格标准为:正高53分,副高52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格标准为:正高48分,副高47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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