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贵州 | 黑龙江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云南 | 内蒙古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全国 |
(一)会议时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二)会议地点:双流棠湖宾馆(地址:成都市双流县棠湖南路1段1号,棠湖公园旁,乘坐公交车在棠湖公园站下车,前台电话:028-85823088)。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2013年全省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议的通知
川中医药办发〔2013〕158号
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中医药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3〕133号)要求,2013年全省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议定于11月下旬在成都市双流县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二)会议地点:双流棠湖宾馆(地址:成都市双流县棠湖南路1段1号,棠湖公园旁,乘坐公交车在棠湖公园站下车,前台电话:028-85823088)。
二、其他事项
(一)答辩人员范围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
2。申报基层卫生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
3。破格申报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限破格)。
(二)相关要求
1。凡须参加答辩而未参加答辩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答辩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介绍信于11月26日14时—18时在宾馆大堂报到,11月27日答辩。
3。 答辩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相关论文原件备查。答辩人员食宿自理。
4.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直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地、本单位答辩人员按时报到。
联系人:张睿 联系电话:028-86746721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11月1日
推荐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