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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关于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十职改办〔2013〕1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卫生系列(含医、药、护、技专业,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2013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参加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其中:申报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评审的按照省职改办批准省卫生高评委印发的关于报送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报省卫生高评委会。
2013年当年退休人员允许申报,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相关政策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总体要求,201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实行按岗控制申报,申报控制数由市职改办核定。申报控制范围只限于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和民营医院卫生专技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3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否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评审单》由市职改办在各县市区及各单位申报控制指标内核发。
申报高级职务必须达到申报要求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因业绩突出而申请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
各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评审,必须经由所聘用单位和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人事代理机构不得扩大范围受理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三、申报条件
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继续按照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规定执行(附件1)。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十职改办[2011]7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和办法
2013年度卫生系列正高级职务评审按省卫生高评办申报材料有关规定,实行网上申报,经市职改办推荐报省卫生高评委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不实行网上申报,仍按原来医疗副高申报程序和办法操作。申报材料经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县市职改办、各单位集中统一报湖北省卫生技术(十堰)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职改办)。
五、报送申报材料的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十职改办[2013]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按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湖北省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服务的通知》(鄂卫发[2004]109号)文件要求,市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申报副主任医师者需提供《湖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鉴定表》。
各单位对拟推荐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及排名情况应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公示结果经单位盖章后在申报评审材料时同时报送。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它相关表格及需报材料可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hbsyrss.gov.cn),在“职称评审”或“下载专区”专栏下载并安装“2013年职称申报系统免费个人版”或“2013年职称申报系统免费单位版”按照软件提示将申报人员情况录入到软件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花名册》并按要求打印。
六、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用A4纸幅面竖式装订成册)
1、目录
2、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公示情况证明(附件3)
4、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计算机合格证(复印件)
8、外语合格证(复印件)
9、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
10、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11、2011年、201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单位备案表(复印件)
12、工资卡片(复印件 事业单位提供)
13、免试审批表( 附件4)
14、破格审批表( 附件5)
15、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审批表( 附件6)
1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1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18、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原件)
19、《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16份(用A4纸打印装订1份,另外用A3纸打印15份,不装订。附件7)及填报说明。
20、《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1份不装订。《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21、装订材料封面 (附件8)
七、评审材料受理的起止时间
受理材料的时间:2013年6月4日至6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300元/人,送报材料时一并收齐。
九、联系方式
市职改办(市人社局职称科),联系电话:0719-8665733。
附件1:
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学历和资历条件摘要)
1、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一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二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七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九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4)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5) 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医师工作七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七年以上。
2、申报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二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五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五年以上;
(4)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5) 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七年以上;
(6) 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二十年或中专毕业后二十五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五年以上的按破格申报,按正常评审。
3、未达到上述学历和资历的,按破格申报及评审。
以上评审申报条件摘录自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
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学历和资历条件摘要)
1、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一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二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七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九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4)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5) 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医师工作七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七年以上。
2、申报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二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五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五年以上;
(4)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5) 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七年以上;
(6) 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二十年或中专毕业后二十五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五年以上的按破格申报,按正常评审。
3、未达到上述学历和资历的,按破格申报及评审。
以上评审申报条件摘录自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
附件3:
公 示 证 明
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其申报材料《一览表》已经本单位审查,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2013年 月 日---- 月 日止)。
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单位: (盖章)
2013年 月 日
附件4:
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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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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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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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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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称及获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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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申报专业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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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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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何种免试条件及提供的证明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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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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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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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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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审批人必须附有个人免试证明材料;②按职称管理权限审批;③无此审批表,各评委会不受理。
附件5:
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系列专业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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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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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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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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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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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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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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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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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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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
最高学历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
学制
|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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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申报何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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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年度考核情况
|
( )年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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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情况
|
|
计算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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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能力测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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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条件:(对照破格条件填写,并注明证件或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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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任期内业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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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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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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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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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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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级 职 改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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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级 职 改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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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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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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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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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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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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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
|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
拟改报何专业职务
|
|||||
按照规定符合改报专业申报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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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
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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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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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附个人申报转评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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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职称管理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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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此审批表,各评委会不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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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湖北省 2013 年度卫生系列 护理专业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示例样表)
姓名
|
张 文
|
单位
|
X县XX镇卫生院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1970-2
|
何时取得何种职(执)业资格
|
2002/07护士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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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
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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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工作年限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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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正常
|
行政职务
|
护士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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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何专业技术职
|
主管护师
|
任现职起始时间
|
2004-07
|
现申报何专业技术职称
|
副主任护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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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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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1991/07 十堰市卫生学校 护理专业
|
继续教育
|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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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情况
|
2007年A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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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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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
2011年度考核
|
合格
|
计算机情况
|
2009年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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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大专 1999/07 湖北医科大学 护理专业
|
2012年度考核
|
优秀
|
水平能力测试
|
2012年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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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简历
|
2003年----2006年 X县中峰镇卫生院从事儿科护理(2004年主管护师)
2006年----2009年调入X县人民医院从事儿科护理工作(2007-2009担任护士长)
2010年---至今调入市直X医院从事儿科护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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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进修
情况
|
2004年7月参加X护理技能培训
|
任职
期间
奖励
情况
|
2008年,护士节操作比赛中获得优胜奖(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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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参加市医学会急救护理培训
|
2011年,被本院评为护理“先进工作者”(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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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参加X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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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护士节知识竞赛中获得优胜奖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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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内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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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成 果 名 称
|
排名
|
简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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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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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式灌肠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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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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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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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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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医用针头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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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重大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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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
|
专科医护人员对疼痛知识 的认知
|
1
|
院级课题 已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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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内发表论文论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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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著作(文章)名称
|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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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 号
|
刊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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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
|
儿科护理技能实训教程
|
10万
|
ISBN978-7-5662-0033-7
|
编委
|
|||||||||||||||||||||||||
2010/07
|
儿童营养及饮食指导
|
5890
|
ISSN1006-9674
|
湖北医药学院学报 独著
|
|||||||||||||||||||||||||
2012/07
|
水合氯醛儿科临床新进展
|
2890
|
ISSN1009-6493
|
护理研究 第 1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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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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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
近五年工作业绩(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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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备注:
|
所在单位或代理单位对材料 真实性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
|
说明:此表需通过“湖北省2013年度《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申报版”软件输出打印,
不得用2013年度以前的软件输出打印,不得用word编排。
《一览表》填表说明
1、一览表标题“年度”填2013年度、“系列”指“卫生”;“专业范围”填写自己所报考的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如:护理学、全科医学等。
2、“单位”必须以“县(市)-单位”格式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化。
3、“何时取得何种职(执)业资格”:填××年××月取得执业资格证等。
4、“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系指现任专业名称。
5、“本专业年限”:凡脱产带薪参加进修时间不计入年限。
6、“申报类型”系指“正常、平级转评、转评晋升、破格”等。
7、“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系指 “主治医师、主管护师”等。
8、“现申报何专业技术职务”系指“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等。
9、“基础学历”栏先填本人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的学历,再填毕业时间、学校、学制、专业、学位。
10、“申报学历”栏系指今年具备申报资格的学历。
11、“最高学历”栏填本人申报年度止取得的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学校、学制、专业、学位。
12、“年度考核”系指2011、2012年度优秀或合格。
13、“外语情况”:填“A、B或免试”。
14、“计算机情况”:填“获得时间”及“高级”或“免试”。
15、“水平能力测试”指本人参加测试获得高级证书的时间,填“XX年高级”。
1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简历”填写:起至时间、单位、从事何技术工作、职务。
17、“培训进修”: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止时间、专业或主要内容、学习地点等内容。
18、“任职期间奖励情况”填:任职以来相关荣誉证书,主要包括县(区)级以上政府综合奖励或行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先进工作者、优秀护士等。与自己业务不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其他部门(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一律不予受理;
19、任期内科研成果主要包括:
①科研课题鉴定成果(须提供结题证书、研究报告及立项通知书。注明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市级)。
②专利 (注明发明专利和实用性专利)
20、任期内发表论文、出版论著主要包括:
①在有正式期刊号(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国内统一刊号为: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②公开出版的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术专著或合著。
③交流论文(注明国家级、省级、市级)
21、任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近5年工作小结限500字以内。
22、“补充备注”:栏中空白处为县市人社职改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处。
附件7:
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 (全称)
姓 名: 张 三
申报专业: 护理学(水测专业)
申报级别: 副主任护师
2013年×月×日
备注:划线的地方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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